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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展示新形象
浏览次数:4750   发布时间:2012-08-07

临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人大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规范中提高,在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树立了人大常委会新形象,推动了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为进一步明确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各项职权,规范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工作。换届工作结束以后,常委会就组织有关人员,起草了《临泉县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临泉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临泉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临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草案,经过多次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几易其稿,临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这些意见和规则。这些意见和规则的出台,对于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为常委会下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会议形式,提高审议效果。

常委会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现有的常委会会议室进行重新布局,改变过去“圆桌”会议模式,固定每个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座次,设立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发言席等。通过半年多的实践看,这些举措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在召开常委会会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感到肩上责任更重了,会前都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使会议的审议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三、加强沟通协调,展示人大工作新形象。

人大工作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正确把握监督方向。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凡是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及重要工作安排,先由人大党组或主任会议讨论,并向县委报告请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贯彻县委意图,依照法定程序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工作评议情况等监督工作主要情况,及时向县委汇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县委并请县委协调解决。

人大和“一府两院”之间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做到事前有通知,事后有反馈,坚持有效监督与倾力支持融为一体。在监督方式上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避免当“事后诸葛”,纠偏于萌芽状态中,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一府两院”也主动寻求人大的支持和监督,在调研、检查、视察等方面都给予了足够的配合和支持。

近半年来,正是有了县委的重视和支持,有了“一府两院”的积极响应和配合,临泉县人大常委会才在工作开展和形象塑造方面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和提升。

四、做好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在闭会期间,我们积极引导好代表依法履职,为代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等方面提供保障和便利。换届工作结束以后,针对县人大代表中有一半以上是新进人员的情况,常委会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围绕《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对代表进行了轮训;在对部门开展的工作评议时,做到上下联动,组织全体代表参与;在常委会开展的调研、视察等活动邀请代表参与;邀请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免费为代表订阅人大刊物等。这些措施对于提高代表整体水平、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五、加强机关内部建设,提高整体效能。

人大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责,其工作质量的好坏、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人大工作的成效和形象。换届以后,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将加强机关建设作为树立县人大形象、提升队伍素质、增强干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一是以打造“学习型”机关活动为契机,很抓机关内部学习。开展了常委会会前机关全体人员参与法制培训班制度,加强了机关内部日常的学习,制定完善了相关学习制度,创新了学习方式方法,丰富了学习内容,实现了学习与工作的互动和补充,做到了学以致用,在机关内部形成了勤于学习、乐于求知和勇于探索的良好风气。二是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科学规范,设立了公开栏、人员信息栏、人员去向表等,明确了各委、室以及每个人的职责。强化绩效考核制度,真正做到了制度管人、制度理事。三是抓作风建设。在机关内部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踏实苦干、敬业奉献、团结和谐的工作作风,培养了机关工作人员主动、超前、创新、跨越的工作意识,打造了敬业、精业、务实、高效的一流机关。

总之,通过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不懈努力,既确保了临泉县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围绕县委的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又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的整体素质,树立了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促进了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临泉县人大常委会正以崭新的面貌,在临泉法制社会和经济社会的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