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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9116   发布时间:2008-07-14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20日至5月23日,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友同志任组长,科教文卫工委主任张建民,常委会委员高玉玲等同志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调研组,分别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及牛庄、庞营等乡镇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县计生委及乡镇有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召开了乡、村两级有关人员座谈会,查看了乡所村室的建设情况,查阅了部分乡镇的资料、报表、帐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2007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核心,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使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逐步提高。

    (一) 大力宣传,营造计划生育工作的浓厚氛围。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在县电台、电视台设立人口专栏,利用新闻媒体不间断地宣传计生法律法规;采取开通手机彩铃、编排专题文艺节目,组织宣传队下基层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还订阅计划生育报刊、杂志,印制年画、春联等宣传品,免费发放给干部群众。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一是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县六大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计划生育后进村,每月到所联系的乡镇调研不少于一次,以便深入了解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适时召开整改会议。二是坚持调度会议制度。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由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亲自参加的调度会议,会上根据各阶段工作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重心下移,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一是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管理。村级区划调整后,我县及时对村“两委”干部进行了调整充实。2007年,经过考核,辞退了113名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的村专干,同时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充实空缺岗位。二是加强乡所村室建设。追加了对乡所村室的建设经费投入,已建成4个中心服务所,完成了对全县395个村室的新建、改建任务。三是建立健全“村为主”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村干部包保责任制、村级例会制度、村干部包组和包重点对象户制度,强化村级责任。各乡镇加强了对村级的“月积分”考核,对工作落后的村,倒扣该村干部的浮动工资,把所扣资金奖励给工作先进的村干部。

    (四)强化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留了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办公室,从县纪委、公安局、计生委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了一个综合办公室和两个专案组,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在集中服务期间,要求各乡镇每月要上报1例“两非”的有效案源,作为每次调度会调度内容。经过努力,2007年以来,我县查结“两非”案件268件,罚款35.9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

    (五)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机制。在对一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比较先进的地区进行学习考察后,我县探索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机制。各乡镇组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征收办公室,由征收办公室具体实施征收工作,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征收,乡镇征收办公室受县人口计生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严格实行征缴分离,由当事人直接将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存入指定的金融机构。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部分乡镇的分管负责人和计生办主任;每个社区或村级组织,配备2—3名计生专干,目前全县共有计生专干862名。各社区及村级计生专干坚持乡聘村用县管档案,工资由县财政供给,在每月300元的基础上,增发每月80元的岗位津贴。此外,我县还组织近百名计生干部分别赴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培训中心,进行集中学习,通过培训,增长了知识,拓宽了思路。

    (七)完善利益导向,深入开展奖励扶助工作。抽调县乡计生业务人员,对全县具备奖励扶助资格的人员进行了核查,努力做到“不漏、不冒、不错”,2007年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1387人。还提高了奖励标准,对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把农村独生子女的保健费由去年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10元。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许多困难,主要有:

    1、我县人口基数很大,很多群众生育观念还比较落后。“养儿防老” 、“传宗接代”观念依然影响着许多人,多数家庭希望儿女双全,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要求有冲突,致使计划外生育有所反弹,稳定低生育水平难度大。

    2、一部分干部思想消极,工作被动。有些同志反映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弄不好就要背处分,在政治上得到的关心少,交流提拔空间小,人心思走。实行计划生育“七不准”后,对各级党政部门和计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强制措施不能用,而一些干部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没有及时转变,认为靠做思想工作不奏效,使他们在工作中感到无从下手,畏难情绪大。

    3、“村为主”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作为处在人口计生管理第一线的村级组织,是最了解情况,也最能及时发现问题的,但目前,村级组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动性、号召力没有充分发挥,存在着“急在县里、热在乡里、冷在村里”现象。

    4、流动人口管理难。据统计,我县现有成年流出人口(18-49周岁)50135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4158人,重点服务对象60031人。据调查,在计划外生育中,有70%的超生者都是流动人口。这部分人群数量大,分布广,带了来环孕检难、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难、婚育情况掌握难等问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管理,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但实际上由于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局面,许多流入地往往不闻不问。外出躲生已成为违法生育的主要手段,在流动中超生和为超生而流动的人群越来越多。

    5、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我县平均的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是138:100,有的乡镇甚至高达150:100,主要原因一是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现象。二有相当一部分女孩被瞒报、漏报。

    6、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原因主要有:一是个别执法人员在征收工作中,以权谋私,故意降低标准,少征收或不征收;二是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差,不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三是少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四是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的社会抚养费案件的执行力度小,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7、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不平衡。东部的牛庄、谭棚等乡镇在各届领导班子的努力下,计生工作开展较好,而西部各乡镇还比较落后。

    8、基层同志普遍反映,计生考核方案与有些实际情况不适应,考核内容多、项目杂,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改革考核方案,以便于基层开展工作。

三、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转变工作思路。深入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自觉依法办事。全县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在工作思路上,要切实由单一的控制人口数量向控制人口数量与提高人口素质并重转变。在工作方式上,要由政府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为主转变。在工作方法上,要由“惩罚超生”为主逐步向“奖励少生”为主转变。

    2、要常抓不懈,使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要牢固树立“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转变突击加补救、应付检查的工作模式。工作时紧时松,不注重经常性,只会造成工作被动,增加工作难度。计生工作没有捷径,只有靠长期不懈的真抓实干。

    3、建立健全“村为主”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健全网络,保障投入,严格考核,坚持重心下移。要关心支持村干部的工作,还要明确责任,对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包庇子女、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身试法的村干部,一定要从严给予党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绝不能以功抵过,包庇袒护。

4、坚持整体联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一是要加强领导,实行上下联动。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二是实行部门联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加大对弃婴及“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法院、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执法,一方面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搞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另一方面,对依仗门头旺、家族大而欺压乡里的恶势力,要依法处理,坚决打击,确保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安、工商、劳动、卫生、民政、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将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

5、加强社会保障,完善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其它社会资金和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为补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机制。首先,要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执行和完善现行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可适当提高独生子女户奖励标准,在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时,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把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纳入“低保“对象。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6、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对计生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要进行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开拓型的队伍。

                              县人大计生工作调研组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