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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日临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姜 涛同志的临泉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李洪伟同志的临泉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段保卫同志的临泉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孔鸿雁同志的临泉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刘三利同志的临泉县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决定任命:
刘振兴同志为临泉县商务局局长;
李 眊同志为临泉县民政局局长;
李 锐同志为临泉县环境保护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