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临泉县人大常委会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旧栏目 / 调查研究 / 调查研究
关于我县农村道路管养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6275   发布时间:2015-09-28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农村道路管养情况调研组,于7月上旬在常委会副主任李晖同志的带领下,采取多种形式,对近年来我县农村道路管养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调研组深入瓦店镇、杨桥镇实地查看县乡村道路现状及管养情况,召开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县农村道路管养情况有了基本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公路密度为105.66公里/百平方公里,总里程1967.848公里,其中国道6.853公里,省道152.251公里,县道275.691公里,乡道327.823公里,村道1180.792公里。乡村道路等级较低,损坏率近70%。从整体来看,近年来我县农村道路建设发展较快,对于解决群众出行难和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重建轻养的现象较为普遍,侵犯路权、损坏道路的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缩短了道路的使用寿命。   

    1、加强管养队伍建设。县交通局成立县乡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全县范围内农村道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指导乡镇做好乡道、村道建设及养护工作。站内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办和路政执法大队,共有工作人员22人。全县成立了8个乡镇交通管理站,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管养工作。县政府成立了分管县长为组长的治超工作组,配备150余人,在主要路段设置了五个综合执法站(卡)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治理,形成以固定治超站为依托、五点联动的治超网络。
    2
、实行分级管理养护。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分级管理养护责任,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县乡公路管理站重点负责全县范围的县道的养护工作,负责编制县乡公路养护工作计划,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发生的问题,负责小修、保养、中修、大修等养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交通管理站开展镇村道路养护工作。乡镇交通管理站承担辖区内一般乡道和村道及桥梁的日常巡查、清扫、管养工作,对侵害路产路权、超限超载车辆恶意损害农村道路行为及时上报县乡公路管理站。

   3、切实保护路产路权。县交通局路政执法大队依法实施路政巡查,监控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依法对辖区道路障碍物进行清障;依法拆除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今年以来共清理公路堆放物1200余处,立案查处26件,组织清障13余次,拆除违法建筑2处。

    4、持久开展治超工作。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我县采取治超站与治超综合执法(卡)点相结合,固定执法与流动治超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开展农村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针对一些车辆绕站(卡)点避行、短途驳载损坏农村道路的新情况,县治超办多次协调治超执法人员开展流动治超,加大了对乡村道路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违法超限车辆20余起,打消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侥幸心理。

    5、开展损毁道路养护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2014年我县投入养护资金733万元,今年计划投入养护资金432万元,对辖区内县乡道路进行日常养护,以延长农村道路使用寿命。

二、存在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养护技术水平不高。农村公路及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点多、面广、线长,而交通运输局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给工程建设及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乡镇交通管理站人员少,管辖范围大,仅能进行日常的巡查。缺少道路养护能力,也没有道路小修的技术实力,导致道路损坏日益严重。

2、镇村养护资金缺口大,养护工作难开展。乡道现在划归乡镇管养,但是相关配套资金较少,乡镇财力有限,导致乡道管护工作难开展,道路的大中修也无从谈起。“一事一议”资金多用于村道的建设,但对于道路养护缺乏充分的认识,群众不愿意把资金投入到村道的养护中去。

3、超限超载严重,农村道路损害大。一些车主为个人经济利益,恶意超载超限,对农村公路损坏严重。乡镇政府没有执法权,对行驶在镇村道路上的超限超载车辆无法处罚,造成沿路村民与超载司机矛盾较多,影响社会稳定。

4、宣传力度不够,侵害路权时有发生。宣传没有达到入心入脑,农村道路沿线群众法律意思淡薄,侵害路权行为时有发生。道路两侧乱搭乱建,违法建房现象屡禁不止。少数群众在路肩、绿化带内耕种,致使道路排水不畅,易致使路面积水和塌陷。

三、几点建议:

针对我县农村道路管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各级政府及道路主管部门要加大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探索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把《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识。县道路主管部门要与沿途乡镇协调配合,坚持上路巡查,严格审批路边建房,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肆意侵占公路产权行为,切实保障公路产权和安全畅通。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加大占用农村道路障碍物的清理力度,对侵害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2、加强养护队伍建设,提升农村道路养护水平。加强县乡公路管理站养护力量,增加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切实提高养护队伍人员素质,强化对各乡镇交通管理站的业务指导及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农村道路日常管理与养护水平。

3、加大养护资金投入,确保养护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在建设资金总盘子内,要提高管养资金的投入比例,在确保县道管养所需资金的同时,逐步加大对农村道路管养资金的补助。各乡镇村要多渠道筹集农村道路管养资金,切实解决无钱办事问题。在农村道路管养上,各乡镇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做到自己的路,自己管,自己养,可探索将道路管理养护纳入村规民约,对乱占公路和在路面乱放杂物及肆意破坏公路行为的村民,由村委会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并处适当罚金用于道路养护、维修。

    4、强化依法治路,严惩超限超载车辆。各级政府和道路主管部门要树立依法治路意识,在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对那些恶意破坏道路的行为要严惩严罚。对超限超载车辆,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上限处罚,伤其筋骨,坚决打消其侥幸心理。

  

                                临泉县人大常委会

                             农村道路管养工作调研组

                                  二〇一五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