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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3日临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刘 峰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永平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期至2017年11月)。
二、决定免去
孙传德同志的临泉县监察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