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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伟等八位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5639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8-20

(2018年8月14日临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徐先杰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煌真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世光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文王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  伟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田明贵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鲖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汝成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宋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于  伟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迎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张  伟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田明贵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汝成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纪付刚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于  伟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