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223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1-07 |
(2020年1月7日临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临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纪付刚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因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核减);
于伟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因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核减);
王雅萍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因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核减);
孙文政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长(副局长)职务。
任命:
毕海林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局)庭长(局长);
纪付刚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孙文政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喻可达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蒋长春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刘雪玲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段鸣涛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滑集人民法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