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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1日临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曹瑜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鲖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兴军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长(副局长)职务;
孙媛媛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苏菁菁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