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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7494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2-15

县人民政府:

临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民政局局长牛俊岭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坚持把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了全县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我县还存在一些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养老服务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老龄事业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和“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总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养老服务业不仅是一项长期的重要民生工程,而且也是极具潜力的重大产业,必须研究制定出台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养老服务业均衡健康发展。要明确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定位,合理区分政府、社会和市场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正确处理公益性特点与市场化运作、服务性特点与专业化要求等之间的关系。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养老观念转变,树立现代养老理念,弘扬尊老孝亲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加快完善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研究制定具有导向性、指引性、针对性的政策规定,着力破除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所遇到的难点、痛点,解决乡镇养老机构消防许可和备案问题、公办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设立问题,破解养老机构用地难、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在运营补贴、贷款贴息、土地征收、职业培训等政策方面以及水、电、气价格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和优惠,激发各类养老服务主体的活力。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按照市场化、品牌化、高质化方式,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项目,培育打造一批立足本地面向全市全省全国的养老服务知名品牌,不断壮大养老服务产业规模,更好满足各类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进一步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提升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医疗保障能力,鼓励兴办护理型养老机构,推进医疗管理和养老管理的深度融合机制,推动医保政策按规定进入各类符合条件的养老院,建立养老机构医药费用一站式报销制度,解决“医疗机构不能养老、养老机构不能就医”问题,让符合条件的机构做到“医疗床位与养老床位”的有序转换。积极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借鉴外地先行先进地区护理保险责任分担、资金筹集标准和方式,护理的服务内容和形式。同时,鼓励我县保险公司开发相应产品和服务,逐步在我县探索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养老服务方面的专业人才,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建议县政府协调民政、卫健、人社、教育等部门,统筹我县职业教育资源,推行职业教育学习与养老机构联合办学,定向培养老年护理专业操作型人才,满足养老机构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引进,并制定落实养老专业人才入职补贴和奖励政策,保障公办敬老院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