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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5日临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魏雷同志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临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牛 玉同志的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秦 京同志为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