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临泉县人大常委会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选举任免 / 两院
关于毕海林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5358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7-15

2022715日临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临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毕海林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长(局长)职务;

刘晓东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丽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杨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耀东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长(副局长)职务。

任命:

刘晓东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长(局长);

  丽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耀东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