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175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4-27 |
(2023年4月27日临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临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宋 伟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局长);
周道锋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孟 俊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魏明魁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周道锋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