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746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1-07 |
关于召开临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月7日临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临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临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日至4日在临泉县城召开,会期3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临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临泉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泉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临泉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县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临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临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决定临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