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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1日临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临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闫俊强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