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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临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临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韩惠泉、刘婉莹、吴士豪、李艳、程娜孜、李念念六位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