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27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10-14 |
(2017年10月11日临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宫荣宾同志的提请,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八条的规定,经临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任命:
朱云云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 磊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兴芳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 敏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范文华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 杰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汉英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柴红伟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曹振国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崔金争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