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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12233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9-29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农工委主任张建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县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积极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初步构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平台。但仍存在基层管理服务体系不完善,土地流转服务机制不完善和纠纷仲裁机关不健全等问题,会议建议:

1、广泛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承包意识。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土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普法宣传,使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了解自己在承包、流转、补偿安置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维护土地承包权益的法制意识。

2、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集约化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不限制不强制,不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的用途,不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3、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合同审查、备案、登记、管理、奖励和项目申报等工作。加快完善土地流转网络平台,实现逐级联网、动态监控、信息化管理。推行统一、规范的格式流转合同。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仲裁庭建设,将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