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457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7-10 |
(2021年7月9日临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政府代县长江利国同志的提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临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克俭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叶战伟同志为临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于 群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庆安同志的临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宋国光同志的临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